量子光電設施量測服務收費公告

本設施開放申請使用之設備將於今年度(114年)8月1日起開始進行收費,

各儀器收費標準詳如量子光電設施網頁公告,將以各個PI(計畫主持人)實際使用時間按「月」計算後通知,收款流程如下:



1.    由使用者至量子光電網頁列印「使用申請/繳費單」,並填妥使用者基本資料,於來使用儀器時請一併攜帶,並與設施管理員確認使用數量、時數、金額等,確認完畢後於「使用申請/繳費單」上簽名。

2.    請使用者依繳費通知之金額匯款至:臺灣土地銀行南港分行

「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401專戶」,帳號:004-056-030-625

3.    請使用者完成匯款後寄送電子郵件至設施窗口mini810306@as.edu.tw並來電06-2167715確認,及附上下列資料(有mail範本檔案供參):

(1)    本繳費通知單影本(請提供簽章後之影本)。

(2)    匯款證明:請確認匯款名稱為使用者或使用單位全名,若只載明帳號或個人姓名,請附上說明或證明,以利查核順暢。

(3)    紙本發票收件資訊(收件人姓名、電話、收件地址)。

4.    確認收款紀錄後將開立並寄送發票(或至本設施領取發票)。

5.    匯費由繳款人(單位)負擔。

6.    繳款期限:為每月初寄送通知後15日內繳款,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繳款,未於期限內繳款完成者,將停止使用權。

7.    若因故無法到場操作請務必上預約系統取消預約時段,未取消者視為使用,照價收費。

8.    如一次繳納多筆費用,請於郵件中註明清楚包含哪幾筆費用。(範例:年/月/日、儀器名稱、金額…元,合計…元)



注意事項:

1.    繳款前請先確認繳款金額及繳款狀態,以免溢繳或重覆繳款。

2.    為避免現金交易糾紛,不收取現金。

3.    發票於款項確認入帳後開立。

4.    匯款完成後,請通知設施管理者提供匯款證明,以核對款項。

5.    請務必提供繳款明細,以核對款項。

6.    洽詢窗口:

陳映如

Tel:06-2167715

e-mail:mini810306@as.edu.tw



相關表單:

1. mail範本[word]

2. 中央研究院關鍵議題研究設施使用申請(繳費)單[pdf][word]